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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新解
引用本文:覃正爱.“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新解[J].唯实,2006(1):21-22.
作者姓名:覃正爱
作者单位:湖南省行政学院,湖南,长沙,410006
摘    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立党为公”的“公”,除公共目标之“公”外,必须包括程序性之“公”,而“执政为民”的“民”,在现时代更多地应该是“公民”。

关 键 词: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  公民
文章编号:1004-1605(2006)01-00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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