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农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机制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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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葛韶峰,李咏梅.关于健全农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机制的思考[J].新东方,2013(3):3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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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葛韶峰 李咏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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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海南省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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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选出农民群众和党员都信任的党支部书记,应进一步拓宽农村党支部书记的选拔渠道,规范选拔程序。为此,提出建立完善农村党支部书记"公推直选四票决定制"。实行"公推直选四票制"必须坚持三条原则:全体村民参与原则;党员民主直选原则;党内选举与党外公推相统一原则。建议在实验、完善之后,将"公推直选四票制"写进新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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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党支部书记 选拔渠道 公推直选四标决定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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