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行政案件的复议经过及思考 |
| |
引用本文: | 张新民.一起行政案件的复议经过及思考[J].政府法制,1997(3). |
| |
作者姓名: | 张新民 |
| |
摘 要: | 一、起因A市的一个乡镇企业——B厂于1995年4月份经有关单位批准,建于市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主要生产普通配电箱(柜)。1996年9月2日,A市政府以A政决字(1996)7号文件,决定B厂限期搬迁。该文14日付印,15日送至B厂。二、受理9月25日,B厂向该地区行政公署提出复议申请,并提交了复议申请书和有关材料,认为A市政府违法要求其履行义务,请求行政公署撤销A市政府A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