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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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三定"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确保我市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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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管理 招标 职能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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