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刑事诉讼法》限制律师会见权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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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岸丰.对新《刑事诉讼法》限制律师会见权的思考[J].法制博览,2013(1):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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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岸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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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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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从多方面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较大程度的修改。从某种角度上说,"辩护制度"是其修改的主要亮点之一。会见权是辩护制度的核心内容,律师不能会见当事人实质上剥夺了被追诉人最基本的防御权,侦查阶段的辩护制度也被架空。新《刑事诉讼法》对会见权限制的规定与国际司法准则、国外司法制度仍存在差距,需要进一步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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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辩护制度 会见权 《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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