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通过实施“保障、固垒、强基、先锋、阳光、惠民”六大行动,培育和打造公正廉洁、司法为民、崇尚美德、忠诚履责的法官队伍,营造风清气正、和谐文明、团结互助、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授予“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院批准,被指定为可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厅局级职务犯罪案件的一审法院。2010年11月,该院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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