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要做构建和谐社会的先锋模范 |
| |
作者单位: | 中共长春市委 常委、组织部长 |
| |
摘 要: |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构建和谐社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们党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党组织能否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带领人民建设好和谐社会,最终要取决于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因此,广大共产党员必须按照党组织的要求,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