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语境中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制度性契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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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文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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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广西南宁,5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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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0年度广西教育厅科研立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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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村民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农村基层自治制度,有其历史和现实发展的必然性。村规民约作为乡土社会最常见的地域性民间自治规范之一,经历了传统中国社会的繁荣、新中国建立后三十年的沉寂后,20世纪80年代,随着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行,而很快复苏,正式获得国家法的认同。村民自治为民间法提供了生存空间,是国家法与民间法在社会转型期的制度性契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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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法 民间法 村民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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