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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交易与诈骗罪
引用本文:陈洪兵.不法交易与诈骗罪[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3(8).
作者姓名:陈洪兵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财产犯罪之间的界限与竞合研究"
摘    要:诈骗罪不单单是保护被害人财产权,还保护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财产秩序;谎称替他人杀人而骗取杀人酬金,谎称提供性服务而骗取嫖宿费,谎称出售毒品、假币等违禁品而骗取他人预付款的,由于给对方造成了经济上的财产损害,根据经济的财产说和占有说,应肯定诈骗罪的成立;假装事后支付酬金而骗取他人提供杀人劳务的,由于杀人这种行为不是刑法保护的有偿劳务,不能成立诈骗罪;假装承诺事后支付费用而嫖娼的,虽然卖淫服务违反公序良俗,但事实上具有市场交换价值,值得刑法保护,因而成立诈骗罪;雇凶杀人后骗免不法债务的,不成立诈骗罪;嫖娼后产生不付钱的意思进而骗免嫖娼费的,成立诈骗罪;骗免赌债的,不成立诈骗罪.

关 键 词:不法交易  诈骗罪  财产罪的法益  雇凶杀人  卖淫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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