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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废除嫖宿幼女罪观点的批驳
引用本文:赵星,魏枫.对废除嫖宿幼女罪观点的批驳[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4(2):52-56.
作者姓名:赵星  魏枫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摘    要:长久以来,嫖宿幼女罪的存废在学界一直存在激烈争论。"废除论"认为,嫖宿幼女罪不符合刑法基本原则,造成刑罚体系的混乱,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理应并入强奸罪中。我们认为,对嫖宿幼女罪应该客观全面评价,从犯罪客体、惩罚目的等方面进行考量,此罪是有存在合理性的。在解决社会认知偏差的矛盾上,我们提议对嫖宿幼女罪作一些修正和解释,使刑法价值和公众心目中的正义理念相契合。

关 键 词:嫖宿幼女罪  强奸罪  存在必要性  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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