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贵州省扶贫开发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采取加强领导、减轻负担、增加投入、科技扶贫、部门承包、配套服务、以工代赈、兴办实体等措施,经过艰苦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按照“七五”期间国务院确定的解决温饱标准,已基本解决了贫困地区大多数群众的温饱问题。 但是,按农民人均纯收入300元计,1992年贵州省46个贫困县还有800多万贫困人口,190多万人和丹寨、睛隆2个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0元以下,这些贫困人口大多集中在自然条件恶劣、社会发育程度低的多灾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仅麻山和瑶山地区就有30多万贫困人口生活在人均纯收入200元以下的极贫状态,46个贫困县还有360多万人饮水困难,230个乡不通公路,70%的村不通电,成年人文盲、半文盲率高达36.7%。据1993年对30个极贫乡调查统计,1992午农民人均纯收入仅197元,人均占有粮仅180公斤,吃返销粮的农户高达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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