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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的法官及法官培训
引用本文:杨永波.澳大利亚的法官及法官培训[J].法律适用,2004(4).
作者姓名:杨永波
作者单位:国家法官学院
摘    要:一、司法体系 澳大利亚由六个州和两个地区组成澳大利亚联邦。澳大利亚联邦体系分为三个部分:第一是立法机关。联邦议会是立法机构,由女王、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联邦议会享有立法权;女王是国家的象征,批准议会通过的法律,总督代表女王在澳洲行使权力。第二是行政机关,即联邦政府。政府由众议院多数党组成,任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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