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海警法》质疑观点的驳斥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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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琪悦.对我国《海警法》质疑观点的驳斥与对策[J].海峡法学,2022(2):95-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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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琪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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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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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保障‘南海行为准则’有效实施的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1CFX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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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海警法》的通过与实施引发相关国家的强烈反响。本文针对外界质疑的使用武器的合法性、管辖海域的界定、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予以回应,认为海警有权依据国内法使用武器,应当遵守国际法规则与国际惯例;管辖海域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划分的海洋权利范围及我国主张的尚未完成划界的海域、历史性水域、海底区域;执法应当遵守实体与程序规则、国内法与国际标准并接受监督。我国应当区别对待质疑、加强对外宣传、明确执法程序、开展国际警务合作,在维护海洋权利的同时争取国际社会更多理解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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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 使用警械和武器 管辖海域 执法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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