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合同效力认定问题研究——以民法典第153条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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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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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网络强国战略下人工智能数据的证据法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8BFX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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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金融合同的效力认定是当前司法的热点和难点,争议很大且矛盾凸显,随着金融监管的全面加强,司法实务中对如何适用民法典第153条存在较多疑惑,尤其对于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明文规定,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的行政规章或者监管政策作出了禁止性规定的事项,应当依据公序良俗原则依法认定违规行为的效力。以社会关注的虚拟货币为例,因其社会危害性,金融监管部门逐步强化监管,因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共秩序,应当以禁止性监管规章的发布时间为界,原则上此前签订的合同有效,此后的无效。裁判说理应结合规章条文,对照分析相关行为对公序良俗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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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合同 虚拟货币 合同效力 公序良俗 挖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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