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网络服务提供者“避风港规则”的适用
作者姓名:钟三宇  郑怡馨
作者单位:1.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2.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基金项目:2020年度福建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双创教育视域下法律思维的教学嵌入与课程实施”(项目编号:FBJG20200008);
摘    要:“避风港规则”是用以解决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侵权问题的一项制度,在网络侵权责任认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有利于协调权利人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用户之间的利益平衡,也扮演起了当事人冲突的调停者。虽然《民法典》逐步完善起网络侵权投诉处理的机制设置,但关于该规则自立法之初就饱受争议,立法进程反映出多方的博弈与妥协,在法律解释上存在较大的具体化空间,其法律适用也成为司法上关注的焦点。要最大程度上实现“避风港规则”的规制作用,推动平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应当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在“通知和反通知”法律关系中的交叉地位,合理借鉴比例原则,在必要措施多元化路径上取得突破。

关 键 词:“避风港规则”  网络服务提供者  比例原则  审查义务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