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诉讼合意的法理根据 |
| |
作者姓名: | 夏霆 |
| |
作者单位: | 河海大学人文学院,江苏,南京,210098 |
| |
摘 要: | 民事诉讼合意的法理根据在于一个前提、一种局限和三项目标。一个前提是指诉讼当事人是理性人,能在诉讼中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一种局限指审判自身的局限使得它不得不在一定范围内放任当事人的合意;三项目标即指人们认为诉讼合意能够达到价值上、经济上和社会和谐的目标。
|
关 键 词: | 诉讼合意 理性人 审判 个体价值 和谐 |
文章编号: | 1007-8207(2003)03-0080-02 |
修稿时间: | 2002-10-14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