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网络造谣案的法理问题研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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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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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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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审结的秦火火网络犯罪案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涉及的诽谤罪、寻衅滋事罪都存在着相当的争议。就诽谤罪而言,秦火火的网络造谣行为的主观心理是出于故意,其有着捏造事实的行为,且属于网络诽谤司法解释所规定的犯罪行为。从寻衅滋事罪而论,本案中的网络环境应被定义为公共场所,且秦火火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关于网络诽谤犯罪的立法应当完善,将网络诽谤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归入公诉罪较为妥当。对虚假信息应做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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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秦火火 网络犯罪 诽谤罪 寻衅滋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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