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格式之战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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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广新.论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格式之战问题[J].法学,20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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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广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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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法学杂志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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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格式之战是随着格式条款在缔约中的广泛使用而产生的合同法问题。我国《合同法》在混合继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则时,照搬《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做法,仅对扩张或改变要约内容的"承诺"作出了一般性规定,未对格式之战问题作出特别规定。如何解决格式之战问题因而引起学界关注。由于格式之战属于由特殊缔约方式产生的特殊法律问题,并且由于"最后一击"规则存在极其明显的弊端,所以应当参考其他国家学者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解释以及像德国这样的国家关于处理格式之战问题的法律变迁,并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条与第39条分别规定的法律地位平等、实质公平原则,将"击倒"规则确定为解决格式之战问题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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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的订立 格式之战 镜像规则 “最后一击”规则 “击倒”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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