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04年10月22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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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黔贵.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04年10月22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7):579-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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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黔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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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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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企业破产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研究机构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还会同财经委员会召开中央有关部门座谈会,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法院系统座谈会,会同全国总工会召开部分企业工会负责人座谈会,还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分别听取意见。法律委员会于10月9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以及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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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企业破产法 法律委员会 修改情况 情况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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