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视野下的案件检查监控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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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苗生明,余双彪.“宽严相济”视野下的案件检查监控机制[J].法治研究,2009(8):6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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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苗生明 余双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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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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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宽严相济”赋予了司法人员更广阔的执法空间。这种执法空间是在原有一定自由裁量基础上的扩张,也在某种程度扩大了执法的张力。因此,强调“宽严相济”应防止司法权力的擅断和滥用,需要重申和防止司法权力运行的异化。而防止司法权力的滥用重在监督和制约,这其中,案件检查监控是防止刑事司法政策在实践中被运用异化的一个重要方式。完善案件检查监控的范围、时机和工作程序以及成果运用。有助于从内部保证司法权力运用的规范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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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宽严相济 案件检查监控 执法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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