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5年10月,在荆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3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18名市人大代表对市交通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进行了认真评议。随着主持人宣布三个部门均被评议为满意单位,历时半年之久的评议活动落下帷幕,留给人们更多的是记忆和思考。回顾评议的全过程,穿梭其中最亮眼的就是民意。2005年3月初,在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将市直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43个部门名录印发全体市人大代表,由代表们推荐常委会当年工作评议的对象,最后根据得票数的高低确定对象——集中民意确定被评议部门。这一举动将评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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