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79年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实施,曾成为恢复社会主义法制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象征。作为拨乱反正、建立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的重要举措,刑事诉讼法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所起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受当时经济发展、理论研究、思想认识水平等限制,刑事诉讼法在立法指导思想、立法观念等方面存在很多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先进法律文化发展方向的问题,从而导致执法司法机关职能配置和制约不合理、控辩双方的权力严重失衡、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不够等诸多问题。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吸收了无罪推定原则、取消了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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