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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公司诉D市A区往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案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摘    要:【基本案情】某集团公司系D市A区阳光嘉城三期的施工单位,该工程于2013年竣工,同年业主入住。2015年底,业主向D市A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案涉房屋存在墙体、梁、楼板多处裂缝等质量问题。2016年6月,某集团公司对案涉楼房裂缝问题委托鉴定,结论为“房屋楼板的裂缝为施工阶段所致,属非承载性裂缝,暂不影响结构安全。

关 键 词:施工单位  施工阶段  承载性  裂缝问题  楼板  集团公司  业主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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