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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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甬政办发[2015]1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推动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增进农民根本利益为目的,以尊重农民意愿、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稳步推进和保值增值为基本原则,以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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