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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宿幼女罪应当废止
作者姓名:谭明
作者单位: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新疆 石河子,238000
摘    要:嫖宿幼女罪就其性质来看,实为强奸罪中的奸淫幼女情形,其侵害的法益主要还是包括性自由权在内的幼女身心健康.由于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之间存在竞合关系,其法定刑的设置也不符刑罚目的,更有违平等保护的刑法价值观,因而刑法应当废除嫖宿幼女罪,将嫖宿幼女行为回归到强奸罪中去.

关 键 词:嫖宿幼女  同意能力  并和主义  刑法价值  平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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