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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海珠区官洲国际生物岛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通告
作者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摘    要:穗府[2008]32号为加快推进官洲国际生物岛拆迁安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海珠区政府负责有关集体土地的征收拆迁工作。广州市海珠区官洲国际生物岛范围内的集体土地,经省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同意征用,市政府于2004年4月发布《征用土地公告》(穗府征[2004]12号)。官洲街官洲经济联合社、仑头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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