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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和谐理念”融入法律服务之中
作者姓名:董刚
作者单位: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
摘    要:和谐社会重在建设,实现和谐社会,人人有责。律师队伍,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主要力量。我们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更要在这个崇尚依法治国的时代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不遗余力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一、律师队伍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义无反顾地保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性质。政治通过法律来调控国家经济发展,通过法律为经济的发展制定规则,同时也是通过法律来保障经济对政治的正确反馈。法律是政治与经济之间不可或缺的桥梁。中国的律师队伍应具有正确的政治理念及敏锐的政治嗅觉,坚持正确的政治…

关 键 词:法律服务  和谐理念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融入  民主法制建设  法律工作者  重在建设  律师队伍  依法治国  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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