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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日刑法“不能犯”的主客观之争
作者姓名:刘黎
作者单位:北京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基金项目:本文系北京社会科学院院内课题“大陆法系不能犯主客观之争及其学术价值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4C2221
摘    要:德国、日本在不能犯上存在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对立。德国、日本的不同立场与该国立法相关,对主观主义学说应予完全否定;对立足二元论的具体危险说应予以反思;对立足结果无价值论的客观危险说应予以修正。由于我国无相关立法,对不能犯的探讨,在法教义学上更具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关 键 词:不能犯  客观主义  主观主义  学派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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