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价值目标——富有正义、效率的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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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阮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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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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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目前的法理学教材普遍把秩序作为法律的价值目标。在阐述不同所有制法时有一个统一公式,即法的本质是在经济上维护所有制制度,政治上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以建立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这种认为人类社会需要法律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建立一种社会秩序的观念,在过去一段时期颇受法学界的赞同,近年来这一根基牢固的观念已开始松动了。有的学者提出正义和秩序是法律的价值目标;有的学者认为效益是法律价值的基本目标之一;也有的学者认为正义、自由、秩序、效益等都是法律的价值目标,没有重要和不重要之分,只在某个阶段和时期,侧重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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