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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摘    要:1.2010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法释〔2010〕18号3.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

关 键 词:非法占有  刑法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具体应用  集资诈骗罪  非法集资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最高人民法院  定罪处罚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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