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模式下的低碳经济的法律调整机制与发展对策——以大庆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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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帆,卫学莉.可持续发展模式下的低碳经济的法律调整机制与发展对策——以大庆市为例[J].前沿,2012(6):9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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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帆 卫学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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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黑龙江大庆,163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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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大庆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依法治市与大庆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项目编号:02-09-02)的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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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的规范与保障。低碳经济的法律调整机制是通过权利与义务在立法面、企业面和公众面来实现的。首先是从立法的宏观层面解决低碳经济的法律基本问题,然后通过法律手段树立和刺激企业的社会责任,最后通过树立全社会公民参政意识。类似大庆市这样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如何在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有积极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规划和对策措施,特别是在政策上、法律上予以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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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低碳经济 法律调整机制 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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