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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选择性罪名的一个疑难
引用本文:胡耿. 适用选择性罪名的一个疑难[J]. 公安学刊, 2003, 0(2): 80-81
作者姓名:胡耿
作者单位: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杭州,310009
摘    要:选择性罪名涉及的犯罪行为具有同质性,如果分别实施不同的行为、犯罪对象又不同的 话,所涉的犯罪数额应该相加。当然,犯罪数额不过是犯罪社会危害性的一个量化和表现,认定行为是否 犯罪,不仅要把握其犯罪的数额,更重要的是要认识其社会的危害性,要把握犯罪的本质特征。

关 键 词:刑法  选择性罪名  犯罪数额  适用
文章编号:1671-2331(2003)02-0080-02
修稿时间:2003-02-18

One Problem to Apply an Optional Accus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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