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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理解
作者姓名:金丽
作者单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案情】原告:广东省广州市欧斯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被告: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齐荣艳。张水利系广州市欧斯宝金属

关 键 词:认定事实  工伤保险条例  事故伤害  北京市  交通事故  劳动保障  机动车  分公司  朝阳区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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