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夫妻财产应实行共同使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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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小古.对夫妻财产应实行共同使用制[J].政治与法律,19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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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小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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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共有,对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均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此即为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制。实行这一制度的初衷在于体现男女平等。封建社会由于男方拥有财产权而使妇女在家庭中处于从属地位,社会主义要为妇女的解放创造经济条件,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制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夫妻在家庭生活中地位平等。但是,在实践中这种夫妻财产制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某些人贪恋钱财与人结婚,婚后不久离婚却要分割夫妻共有财产,这样不道德的行为在法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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