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活环境权益——兼以驳论“环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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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奎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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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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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活环境权益与人们密切相关,对我国民法和环境法中的环境权益进行分析和认识,有助于了解法律的社会属性。法律是社会的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同样,权利也是由经济基础中的社会关系决定的。生活环境权益反映了自然资源的社会化过程,不管是民法中的生活环境权益还是环境法中的公众环境权益,都属于民法传统权利①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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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活环境权益 社会化 传统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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