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摘    要:从9月1日起,《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正式施行,该法规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发生并达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启动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及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关 键 词:自然灾害救助  救助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  自然灾害风险  应急预案  综合协调机构  行政区域  法规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