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碰瓷”诈财,终被定罪入狱
摘    要:2009年6月,刘某、方某密谋用轿车在省道上故意撞外地货车,制造虚假交通事故并以此为由向事故另一方当事人索要钱财(俗称“碰瓷”)。其具体作案手法是两人驾车在道路上选准目标后,先加速超越占据同向车道,超车后降慢车速,当后车正常变更车道超车时,被告人突然加速拐向正在超车的货车,造成后车超车擦碰前车的假象。

关 键 词:碰瓷  定罪  交通事故  2009年  作案手法  当事人  被告人  货车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