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跳槽”人员头脑中的专有技术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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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耀国.利用“跳槽”人员头脑中的专有技术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吗?[J].政治与法律,1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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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耀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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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崇明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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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利用“跳槽”人员头脑中的专有技术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吗?刘耀国案情:原告为上海昌隆厨房设备公司。被告为上海市崇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三人上海市新业热水炉厂(下称新业厂)于1993年初在吸取国外同类产品技术的基础上,自行开发、研制、生产了“LKZ系列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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