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遂犯是危险犯”命题否定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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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志钢.“未遂犯是危险犯”命题否定论[J].当代法学,2016(6):4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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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志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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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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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未遂犯是危险犯”命题为客观未遂论的当然推论.然而,无论把未遂犯视为具体危险犯还是抽象危险犯,都存在着无法克服的矛盾.未遂犯中的危险和危险犯中的危险并不相同,未遂犯中的危险判断不应也无需绑定在危险犯中的危险上.侧重于法益侵害主观倾向的未遂犯属于计划犯,侧重于法益侵害客观倾向的危险犯是客观危险创设犯,两者是并列关系.所以未遂犯不是危险犯:既非抽象危险犯,也非具体危险犯.否定未遂犯是危险犯,也就否定了纯粹的客观未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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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遂犯 危险犯 不能未遂 客观未遂论 计划的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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