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明权行使的要件及效果论——对《证据规定》第35条的规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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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云吉.释明权行使的要件及效果论——对《证据规定》第35条的规范分析[J].当代法学,2016(6):116-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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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云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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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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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证据规定》第35条对于释明要件规定的不明确导致实务适用中出现了“法律性质或效力认定变更说”与“诉讼请求变更必要说”的争论.采不同的要件理论,当事人不响应释明时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因此《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4条第1款的规定并不能类推适用于所有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行为效力与法院认定不一致的情形”.同时由于对诉讼标的理论以及当事人处分权范围理解上的差异,导致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之间出现了矛盾,进而加剧了实务适用上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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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释明权 处分权 请求原因 诉讼请求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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