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信用卡再消费银行无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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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鸿光.遗失信用卡再消费银行无责[J].上海人大月刊,2006(7):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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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鸿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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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背景]又一个“五·一”黄金周来临,钱包鼓起来的市民除了用现金消费外,更多人都会使用信用卡来购物消费。但使用信用卡消费的人们,须好好看管自己的信用卡,免得失窃后被他人消费获利。近日,上海静安法院对夏某诉上海久光百货公司赔偿信用卡遗失后被他人再度消费4605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夏某之诉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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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用卡消费 购物消费 民法 民事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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