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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暂行规定
摘    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国家赔偿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赔偿的原则。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负责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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