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前评估不同经济体(国家或地区)清廉程度的方法有客观评估法和主观评估法两种,二者各有利弊。客观评估法依据客观存在的数据,较为稳妥可靠,但难以适应情势的变化;主观评估法依据被调查者的主观感知,能够及时反映腐败程度的变化,但难以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清廉相对值"是以现有的国际评价指标为基础,将主客观数据相结合,采用定量分析方法,通过检验清廉程度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相关性而获得的,它能够对典型经济体的清廉程度作出较为客观与科学的评估。"清廉相对值"概念的提出,对推进我国反腐败工作和完善清廉程度评价体系具有积极的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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