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湖北省2008年环境保护专项治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    要:鄂政办发[2008]5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环保局等部门制定的《湖北省2008年环境保护专项治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 键 词:人民政府  暂行办法  环境保护  资金管理  奖励  专项治理  湖北省  政府办公厅  关闭  财政部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