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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平:为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作出努力
作者姓名:嘉义
摘    要:2015年3月11日,领衔制定《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四五纲要"的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对本轮司法改革的亮点进行解读。李少平认为,诉权是一项重要的公民权利。为保护公民的诉权,我国要推进立案改革,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立案登记制的核心是简化程序,把过去立案的实质性审查变为程序性登记,有效防范过去可能出现的推诿立案、拖延立案、拒绝立案等情况。对法院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当事人起诉只要符合法律

关 键 词:审查制  实质性审查  平对  符合法律  副院长  形式审查  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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