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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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亚荣,高建广,梅强,张金刚,李华,计建炳,孙毅.我国高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8,123(3):6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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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亚荣 高建广 梅强 张金刚 李华 计建炳 孙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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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 山东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3. 江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4. 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5. 河南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6.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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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对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习进修的第26期和第2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35位学院院长(包括学院书记)和10所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的高校的调查结果表明,我国校院两级管理的改革基本处于"事权下移,财权、人权和重大事权仍然集中在校级"的状态,呈现出管理中的"职能分权"特征,仍然是一种集权状态。这种管理状态与我国高校和政府存在密切的、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直接相关。因此,我国高校很难实行真正的学院分权管理体制。目前的"事权下移"式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仅仅是应对校级管理难度增大而作出的适应性管理结构调整,但适当的分权的确减轻了校级的财政和事务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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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校院两级管理 职能分权 集权 自主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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