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关于经济援助问题的联合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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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和柬埔寨王国政府代表于1956年6月4日至1956年6月16日在北京进行了关于中国对柬埔寨经济援助问题的商谈。根据商谈的结果,双方代表于1956年6月21日在北京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关于经济援助的协.定和实施经济援助协定的议定书。根据经济援助协定的规定:中国将在1956年和1957年内无偿地给予柬埔寨物资和商品,共值八亿柬元,折合为八百万英镑。柬埔寨政府将利用这些物资和商品来建设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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