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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提拔”须追究
作者姓名:吴之如
摘    要:新华社报道,在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颁布实施之际,中央组织部负责人表示,少数干部“带病提拔”,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 键 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违纪违法行为  组织人事部门  中央组织部  监督制度  党的形象  行政职务  党内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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