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国家法的地位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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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武建敏. 论法治国家法的地位与作用[J].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04, 0(5): 6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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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建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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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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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治国家树立法律的权威是第一要务,这是法治国家追求法治的最重要的意蕴,法治国家的法律要以现代性价值为基础,并成为实现现代性价值的有效途径.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法律不仅为经济的发展确立基本的价值原则和规则,确保民主政治的实现,而且为发展科学文化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现代性法律在其创制和运作的过程中还能够确保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实现人的价值.当然,法治国家的法律也有其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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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 现代性价值 法律 |
文章编号: | 1008-8466(2004)05-0069-04 |
修稿时间: | 2004-02-03 |
On Position and Function of Law in Countries Ruled by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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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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