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程序主义范式视野下的建制化民主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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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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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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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课题编号为:JUSRP2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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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程序主义法律范式以主体间性哲学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主权为依归,避免了形式法的工具理性对实质正义的遏制和福利法对自由的侵害。程序主义法律范式的重点在于民主程序的建制化,而由于民主过程存在被策略行为腐蚀等难题,民主程序建制化必须围绕公民的民主人格的培养和民主程序的制度性创建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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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程序主义法律 民主程序 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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